上一章,我们讲解了几位重要的思想家对于 20 世纪历史教训的反思。西方的三种主要政治模式及其意识形态都出现了各自的困境与危机。德国的纳粹主义随着二战的终结而覆灭。此后不久,苏联模式与欧美的自由主义形成对峙,进入了长达 40 年的冷战状态。在二战之后,西方有不少左翼知识分子对苏联模式抱有同情并寄予期望。然而,当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的“秘密报告”流传到西方,苏联社会的现实状况逐渐被媒体揭露,大多数左翼人士也放弃了对苏联的幻想。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似乎成为西方现代性方案的唯一选项。

然而,一个反讽的现象出现了。虽然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现代思想的主流,并在 20 世纪下半叶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但却不断遭受新的挑战。只要你对西方媒体稍有了解,就会发现,无论在公共舆论界还是学术界,始终存在着对自由主义的尖锐质疑和批评。近年来,宣告自由主义正在衰落,甚至已经死亡的言论更是不绝于耳。

那么,自由主义在西方是不是已经奄奄一息,只是垂而未死呢?

其实不然。宣告自由主义死亡的言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我读过一篇 2019 年发表的文章,作者是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两位教授,题为《自由主义的多次死亡》。这篇文章对谷歌收录的 3000 万本以上的图书做了词频分析,发现自由主义的最初死亡发生在 19 世纪 70 年代,在进入 20 世纪时又多死了几次,到了 1920 年之后,几乎就在连续不断地死亡。相比之下,威权主义似乎从来不死,而保守主义只是偶尔死亡。

一种思想,怎样才算是死了呢?我认为就是它不再能够成为社会生活实践的指南,只能进入博物馆成为考古研究的对象。

自由主义不断被宣告死亡,恰恰表明它还活着,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同时也表明,人们对于自由主义的主导地位心存许多深刻的不满。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可能有很多,但主要的原因是自由主义在现代的发展中遭遇了越来越强的平等主义的压力。也就是说,自由面对着来自“平等”的挑战。

# 从“特权”到普遍的自由

过去的自由和我们今天理解的不太一样,在古代社会,自由本来是一种“特权”。现在说到“特权”,通常是指“一般人没有的权利”。但其实“特权”最初的含义恰恰是“个人特有的权利”。英文中的特权叫作“privilege”,在词源学上说,它来源于两个词:一个是“private”(私人的),一个是“lex”(法律),特权就是这两个词合成的。它指的是“私人享有的法律权利”。

那自由和特权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古代,特权与等级制联系在一起。等级结构中,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特权:领主有领主的特权,商人有商人的特权,农民也有农民的特权。比如,领主有权向佃农收税收粮,而佃农有权要求领主保护他们。这里的“特权”,实际上是指“你能够如何自主行动”的意思。换句话说,根据等级位置,你有特定的不受侵犯的自主空间,这就是你的自由。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等级制被打破了,“自由”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标志性的事件就是法国大革命。大革命摧毁了等级制度,推动了新的普遍自由观念的广泛传播。人们开始认识到,人生而平等,应当平等地享有同样的自由。

但是你稍微想想就能发现,自由和平等之间很容易产生冲突。比如让一个健硕的小伙子和一位天生腿部残疾的人赛跑,让他们自由竞争,结果怎么可能平等呢?那么为了平等,是不是要让竞争的优胜者,把赢得的奖品交出一部分来补贴失败者呢?但这是不是侵犯了优胜者的自由呢?

在大革命一开始,普遍的自由权还只是理想。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始要求平等地享有自由,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传统的自由主义就面临一个选择:要么被社会发展淘汰出局,进入历史的博物馆;要么就必须认真对待平等的问题,也就必须平衡兼顾自由和平等这两种价值。

在自由主义的发展中,确实出现了这样的变化。如果把我们熟悉的自由主义思想看成一个大家族,家族里辈分最高的,理应是 17 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所代表的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限制国家的干预,这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而到了 19 世纪,约翰·密尔这一代人提出了所谓的现代自由主义,在坚持自由的同时非常重视平等的价值,也就特别关注社会正义和政治民主的问题。

更复杂的是,随着历史继续演进,平等的压力不断上升。这是因为,要求平等的民众越来越多,而平等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比如,法国大革命虽然宣称人人平等,但当时并没有把女性包括在内。再比如,最初的平等诉求主要是公民权利的平等,像是投票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后来就延伸到了经济和文化领域的平等。平等的范围一直扩张,自由主义就需要不断地面临新的挑战,不断做出新的回应。

而且自由权利的内涵本身也在发展演变。比如今天有人主张,我们应该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性取向,甚至自己的性别。这恐怕是三百多年前的约翰·洛克做梦也想不到的自由问题。

你看,来自“平等”的挑战层出不穷,而自由本身的含义也在不断被丰富。最终结果就是,自由主义衍生出多种多样的派别,它并不是一套融贯统一的理论。

有学者研究发现,存在着近 30 种自由主义的不同定义。在政治实践的历史上,自由主义被用来指称许多不同的治理体制:法国有过自由放任的“重农学派”,德国有过秩序自由主义,英国有过“福利国家”制度,美国有过强调国家干预的“罗斯福新政”。并且,在里根一撒切尔时代,英美两国都出现了新的放任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思想确实像一个大家族,成员之间血统相近,但每个人又不太一样。

# 自由主义的家族特征

那么,自由主义这个大家族难道能容纳无限的多样性吗?当然不是,它必须有其边界,否则就不是一个有意义的概念了。我想通过讲解自由主义的“一个界限”和“两个维度”,来简要阐述它的特点。

首先是界限,这是指内外差别,就是自由主义和其它思想传统之间的差别。自由主义顾名思义当然特别重视自由,但这一点还不足以和其它思想传统做出区别。“自由”这个概念,本身有许多不同的含义。我们在上一章节讨论过伯林划分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这两种含义也不能穷尽自由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最终也是追求人类的自由解放,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马克思主义也是自由主义的一种。自由主义必定强调自由,但强调自由的未必就是自由主义。所以,倡导自由是自由主义思想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事实上,自由主义倡导一种特定的自由,是个人自由,特别重视保障个人权利,视其为优先甚至首要的价值。这可以作为这个家族的共同相似特点。

其次来看看两个维度,我认为可以从空间和时间的维度考察自由主义家族内部的差异。

第一个维度是从空间上看地域差别的类型,主要是英美自由主义和欧洲大陆自由主义的传统,前者的代表人物是休谟和洛克,后者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卢梭和德国的康德。前者有很强的经验主义取向,强调免于强制的消极自由;后者有很强的理性主义取向,强调自我主导的积极自由。当然,这个说法是比较粗线条的。

我认为第二个维度更重要,它是从时间上看代际差别,你可以把它理解为自由主义家族不同辈分的特性。我们曾在前文提到,这个家族辈分最高的成员是 17 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他强调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主张国家最少干预,在政治上提倡宪政自由原则,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后来到了 19 世纪,英国的约翰·密尔那一代,出现了所谓现代自由主义,他们非常注重社会公正和平等的价值,转向强调政治民主。

这个代际转变当然有历史变迁的原因,最重要的就是大革命摧毁了等级制度,每个人生而平等,有天赋人权。从此自由就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就是平等的权利。所以到了现代,自由主义如果不顾及平等问题,就会变成少数精英的理论,慢慢失去其主导地位。所以,现代自由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必须认真对待平等问题,兼顾自由和平等这两种价值。伴随着现代转变,平等的自由权利带来更多样化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方式。

# 现代的“三全其美”

我们提到了自由主义是一个大家族的说法,它就像家里有一大堆孩子,都去学校上学,有的特别会考试,有的会打篮球,有的会跳舞,但同时呢,有的数学不好,有的语文不好,有的和同学关系不好。于是这个大家族三天两头就会听到表扬和赞赏,也受到接连不断的批评和抱怨。

这就解释了开头的那个问题,为什么自由主义一直在“死亡”。其实是因为,自由主义有着丰富的内在多样性,多样性造成了它的一个特点:某种自由主义的没落甚至消失,不会牵连自由主义思想整体的命运。比如,在 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福利国家版本的自由主义衰败了,但与此同时倡导法治宪政、自由市场和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却开始活跃。面对这种情况,喜欢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人会欢呼自由主义的复兴,但特别注重平等的进步主义者会认为这是自由主义的严重颓败。同一个人可能会批评其中的一种,却又赞同另一种。于是,自由主义总是会遭到各种攻击,同时也会获得各种支持。

当然,自由主义成为主流思想,不仅仅因为内部的多样性。更重要的原因是,西方社会很难找到另一个方案去替换它。这是因为,进入现代社会,人们追求普遍的自由平等,而在现代世界已经祛魅的大背景下,一旦有了普遍的自由平等,就一定会衍生出第三种诉求,那就是生活理想的多样化。

这样一来,自由、平等、多元,就成为现代世界无法逆转的基本条件。如果放弃其中任何一种,世界就会变成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平行宇宙。而要兼顾这三种诉求同样是一件复杂困难的事情,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方案。

比如,激进主义可能更注重平等和多元,但很可能忽视了权利的自由;保守主义强调自由,但可能忽视了平等,也压制了多元性。相比之下,现代自由主义或许最有潜力来同时回应自由、平等和多元这三种诉求,兼顾三种价值。

也正是这个原因,自由主义虽然一直在被“宣告死亡”,但整体上它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在接下来的这一章节,我们要探讨的是,自由主义在应对现代世界产生的新问题,尤其是来自“平等”的挑战时,究竟提出了哪些方案。同时,我们也将讨论这些方案遭受的质疑和批评。

# “全明星阵容”

最后,简要介绍一下本章出场的七位思想家,他们是: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桑德尔、沃尔泽、泰勒和哈贝马斯。他们七位相互都认识,都出生在 20 世纪,也都活到了 21 世纪。其中三位已经去世了,有四位仍然健在。我还有幸见过其中的三位,和他们有过交谈。

这些思想家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倾向于建立规范性的理论。

什么意思呢?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不是如何来描述和解释社会政治现象,这是社会科学家做的工作。所谓规范性理论,就是致力于论证社会政治应该怎样安排才是好的。

这些思想家都深受英美分析哲学的影响,他们的论述往往非常抽象和深奥,但他们也延续了哲学分析的一个传统做法,就是用日常生活或者思想实验的例子来激发人们的直觉,帮助思考和理解。在后面的讲述中,我会尽可能把他们本人所举的例子分享给你。

当然,这七位思想家的观点并不相同,有的还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有些人还算作自由主义的批评者,被称为社群主义或者共和主义者。但在我看来,在宽泛意义上,他们都属于自由主义大家族的成员,至少是亲戚。他们的研究论述,代表了 20 世纪最后 30 年西方自由主义发展的最高水平。下一节,我们就来了解其中的第一位,可以与康德、密尔等人相提并论的大哲学家,罗尔斯。

# 思考题

关于自由和平等之间的冲突,你有什么看法,你认为两者之间有没有相互兼容的可能呢?有什么例子能说明吗?

上次更新: 10/21/2022, 5:04:0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