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一节的讨论,我们知道萨特从“存在就是虚无”出发,推出人在根本上是自由的结论。自由的命运意味着人总是可以有所选择,而且必须做出选择。自由选择,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人具有掌握自己命运的自主性,因此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
可是自由的命运不是轻轻松松的好事,它还有非常严酷的一面。这一节我们就要看萨特两个著名的观点:第一,自由选择是很沉重的负担;第二,“他人就是地狱”。
# 自由是独自承担的重负
自由选择为什么会成为负担呢?因为,选择必定会带来后果。
那么谁来为这个后果负责?
萨特说,没有任何别人可以承担这份责任,你做出了选择,你就要独自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只能独自承担,难道这份责任就不能跟别人来分担吗?萨特的回答是:不能。
因为只要你做出了某个选择,背后就会有一个评判标准。你的标准是从哪里来的呢?只能是你自己给自己确立的。每个人的生活都充满大大小小的选择,比如毕业之后继续深造还是直接工作,选择什么职业,要不要结婚,要不要孩子……所有的选择都会有后果,我们就生活在自己选择的后果之中,这些后果也在塑造我们自己。所以我们会在乎选择的好坏对错,谁都不想过后悔的人生,我们都会希望自己的选择有一个坚实可靠的依据。
但萨特却说,你所有的选择,依据都只是你自己。这里显然有尼采的影响。尼采说,人是自己价值的创造者。“上帝死了”之后,就不存在客观绝对的普遍标准了,人也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以依赖。俄罗斯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有一句名言:“如果上帝死了,那么一切都被允许了。”萨特说,这句话就是存在主义的起点。
于是,你不仅必须做出选择,还必须为自己确立选择的标准。那么,你就没有任何托词了。你不能说“因为父母让我这么做”,因为是你自己把顺从父母当成了标准;你也不能说“因为宗教让我这么做”,因为是你自己把宗教教义当成了标准。
任何信条、任何主义,或者别人的建议,都不能成为你的借口。萨特认为,这些说辞都只是自欺欺人,是用来逃避自己的责任。开个夸张点的玩笑,假如你和你的伴侣分手了,朋友来安慰你,说“这不是你的错”。但萨特可能就会说,这就是你的错,是你自己选择的人,是你自己谈的恋爱,这个结果当然是你的责任。
独自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因为不存在客观的评价标准,判断一项选择是好是坏、是对是错,没有任何现成的、普遍有效的标准。你就是你自己的标准,你做了选择的同时就确立了选择的判断标准,这是评价的唯一标准。换句话说,你自己就是自己的立法者,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承担绝对的责任。你看,从“存在就是虚无”,萨特推出了人的绝对自由;而从绝对的自由,萨特又推出了绝对的责任。这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负担。
举个例子,萨特在一次演讲时回答过一个问题。二战期间有个法国的年轻人,他说自己陷入选择的困境:一方面他感到有爱国的责任,应当参加抵抗运动去反抗法西斯;另一方面他是家里的独生子,有义务照顾生病的母亲。他请教萨特,应当如何来应对这个两难选择。萨特回答说,这里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意思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讲的“忠孝不能两全”。哪一种选择更好?没有任何人能告诉你,你只有自己去选择,然后承担全部的后果。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最有名的小说叫作《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英文叫“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标题让很多人感到“不明觉厉”。但如果你理解了萨特的存在主义,就很容易看懂这个标题。
“生命之轻”是什么呢,这个“轻”来自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有着无限展开的可能性,不被任何本质所限定。这是一种自由而轻盈的体验。但这种轻盈的自由又是孤独而沉重的,因为你必须独自承担你所有的选择,独自承担自己的生命,你是自己“生命的孤证”,这会让人感到难以承受。结果,我们就体验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深刻地揭示出现代人的精神困境,也许你也曾经有所感触。
# 他人就是地狱
说到这儿,你可能会问,但我们还有朋友、亲人、爱人,和亲朋好友在一起,是不是能够帮我们摆脱一些孤独呢?
这就要说到萨特的另一句名言了:“他人即地狱。”这句话是出自萨特写的一个剧本,名字叫《禁闭》。说的是三个被囚禁起来的鬼魂等着下地狱,但在等待的过程中,三个鬼魂彼此之间不断欺骗和折磨。最后他们忽然领悟到,不用等待地狱了,他们已经身在地狱之中。地狱并不是什么刀山火海,永远和他人在一起,这本身就是地狱。
“他人即地狱”,要明白这句话的真谛,还是要回到萨特的哲学思想中。我们已经知道了,人能够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哲学上把这叫作人的主体性。我是主体,就意味着我有主导权。那问题来了,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到底谁是主体,谁有主导权呢?
萨特认为,人总是要维护自己的主体性,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会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每个人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都想把他人变成客体,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
萨特举了一个例子,说你走在街上,迎面过来一个陌生人,用眼光上下打量你,你会觉得很不舒服。这是为什么?萨特解释道,别人注视你时,他下意识地就把你变成了他观察的客体。在这个注视中,他是主导者,你只是被他观看的物品。他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代价就是把你的主体性给否定掉,把你物化。所以,你会下意识地回避对方的注视。但你也可以反抗,他看你一眼,你就回看他一眼,用你的注视把他变成客体,从而获得了你的主体性。
在萨特看来,人和人的交往就是这样,总是在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即使是在爱情当中也不例外。
萨特说,我们想象中的浪漫爱情是一个骗局,那种不分彼此、合二为一的爱情体验,只不过是刚刚开始时候的幻觉罢了。爱情同样充满了为争夺主体性而展开的冲突和斗争。到最后要么是受虐,在羞耻中享受快乐;要么是施虐,在内疚中感到愉悦。
爱情的常见情节就是如此,一个人去追求另一个人,去讨好、迎合对方,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失去自己的主体性。而被追求的一方呢,则要努力表现出自己迷人的魅力,通过追求者的奉献去获得自己的主体性。在这样的关系中,爱情越热烈,双方就越接近受虐狂和施虐狂。
萨特还有一个很奇妙的说法。他说憎恨其实就是你承认了别人的自由。想想看,你会恨一个杯子或者一把椅子吗?憎恨只能指向人。因为人有自由,只有人能出于自主意识对你做些什么。在他人作为主体的行动中,你就沦为了客体,沦为了物,你的主体性就被否定了。所以你会憎恨,因为你不甘于被当成物品。在这个意义上,憎恨就意味着你承认了对方的主体性,承认了对方的自由。
萨特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我们不可能实现那种理想中的共同自由,因为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我们没办法既承认别人的自由,又让别人承认我们的自由,或者说把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对象性调和起来。因此,人与人之间只有永恒的斗争。在这个意义上,萨特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不相信自由主义所向往的那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承认、平等尊重的关系。
萨特的存在主义继承了尼采的思想传统,强调人只能自己创造自己,在自由的选择中不断塑造自己,并且承担选择的责任。他和尼采一样,否认普遍客观的价值判断标准,但是他似乎放弃了尼采的超人学说,强调人只能孤独地面对自己的选择。
# 绝望与希望
聆听萨特的哲学,你是否会感到一种绝望呢?起点是虚无,终点是孤独;在这其中,我们还要承担沉重的责任。萨特也说自己的存在主义是绝望的哲学。但萨特又说,存在主义也是希望的哲学。希望在何处?就在我们的自由之中,在人的无限可能性之中,我们永远有改变的潜能,不必服从任何注定的命运。
萨特向我们展现了每个人都要面临的精神困境,但同时也告诉我们:我们永远都可以做出改变。用什么去改变?行动。
存在主义是绝望的哲学,也是希望的哲学,但最重要的是,它是行动的哲学!我们最根本的自由和可能性都在行动中实现,它们并不只属于尼采式的超人,而是根植于每个人的存在之中。
人生无意义,人仍然可以成为强者。如果说萨特的思想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认为就是八个字:看清真相,继续战斗。人是徒劳的激情,人注定孤独,但那又如何?既然可以选择,那么就去选择,然后为选择负责,其它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都是手推巨石的西西弗斯,但我们知道“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因为“登上顶峰的斗争足以充实人的心灵”。
# 思考题
如果人生没有确定的意义,那么在你看来,我们是否还能做出有意义的选择呢?在你的生活中,你曾经做出的最让自己骄傲的行动是什么呢?
# 补充讲解 6
(相关篇目 15 萨特 I:为什么如此特立独行)
我们为什么要在补充讲解部分谈论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是因为这个八卦精彩有趣,对吧?不是的!因为他们的关系是一个罕见的样本,代表了现代亲密关系的极致状——我称之为“唯意愿论”。
个人自由的提升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对个人自由的理解和实践,突出体现为“个体意愿” (individual willingness) 的正当化。比如,对于许多哪怕善意的质疑劝一样通宵打游戏不好吧,吃这么多薯片还加可乐多不健康啊,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去旅游不安全吧,怎么会做这么没前途的工作啊,自己还养不活呢居然要养宠物,这种看上去就是靠不住的人怎么还要和他/她交往啊——你都可以统一回复:“你管我呢,我愿意!”
在不妨碍、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体意愿的主张,不必解释来由,无须论证理由,个人主观肯认成为其正当性的最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有钱难买我愿意”。这在个人生活领域,尤其是亲密关系中体现得最为突出。
现代人赞赏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彼此喜欢这件事,对于长久的亲密关系是重要的。但现实也告诉我们,维护持久的伴侣关系要考虑许多因素,彼此喜欢的意愿是重要的,但只是其中之一。
萨特和波伏娃关系的奇特之处在哪里?在于他们决定排除任何其它因素的干扰,把彼此喜欢的意愿作为至上的原则。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结婚呢?如果两个人感情好,结婚又有什么妨碍呢?萨特有一个说法:如果结婚了,我们会无法分辨究竟是什么让我们相守在一起一因为相互的爱恋,还是因为婚姻制度施加的约束。如果没有婚姻的制约,我们仍然是伴侣,那就一定是我们自由的意愿所致,是纯粹出于爱情。
这听上去像是科学家要做一个“变量控制”的实验。但无论如何,波伏娃接受了这个说法。他们的关系是一个“唯意愿论”的样本,而且竟然维持了半个世纪。这种完全依靠意愿的关系大多不可能如此长久,所以说他们是罕见的样本。
如何看待这个样本呢?一些学友表示难以接受,更多的人表达了钦佩,但觉得不适合自己。意愿会改变,两情相悦是美好的,但常常抵不过岁月的风霜。平淡了、厌倦了,最后不喜欢了,这大概是通则,天长地久的钟情或许只是特例。
我们在前文介绍,这是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在现代世界大幅提高之后出现的现象。那么古代人难道没有浪漫的爱情吗?事实上,惊涛骇浪、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爱情遍布整个人类历史。亲密关系中许多被认为是“现代现象”的内容——婚外性关系、非婚生子女、家庭重组,等等一都是古已有之,在“传统社会”中都不罕见。现代人真正的创造,是“为爱成婚”这种特殊的观念。因为古代人不把爱情和婚姻紧密关联在一起,前者更不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所以,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与核心,这才是“现代婚姻”的界定性特征。主张爱情应当是婚姻最根本的理由,并提倡年轻人以此自由选择他们的伴侣——这是两百年前才开始在欧洲和北美流行的“激进新观念”。当然,传统婚姻并不排斥、也未必缺乏两情相悦,但那只是幸运的“副产品”。
传统的婚姻是一种人际关系、经济财产和人口再生产的合作体制。这是一项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甚至是政治功能。从传统的观念来看,如此重要的制度安排,怎么可以托付给“爱情”——如此捉摸不定、不可理喻、又昙花一现的爱情呢?现代人简直太不理性了吧!
亲密关系中的“意愿论”倾向是危险的,更不用说“唯意愿论”了。现代婚姻在两百年前是一场革命,当时就有人警告:爱情主导的婚姻将会颠覆婚姻制度的稳定性。
可是,“为爱成婚”居然存活了,而且维持至今。中国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开始,也有一个世纪了。这简直是奇迹啊!但这个奇迹是怎么维系的呢?探究一下原因就不那么让人乐观了。
实际上,维系现代婚姻的要素是其中许多(未被清除干净的)“传统”因素,这些非感情因素保护了婚姻的稳定。但是 20 世纪的社会发展正在瓦解这些稳定机制。
美国历史学家斯蒂芬妮·孔茨在 2005 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为爱成婚》。她的研究发现:有四种重要的社会变化进一步打破了传统的束缚,削弱了现代婚姻的稳定性。哪四种变化呢?在此摘录一段我 15 年前的书评文章:
首先,对女性的性欲望的否定是传统的“男女差异论”中的一个重要观念,但这逐渐被实验心理学的发展以及男女平等观的兴起所打破。
其次,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人们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不再被其婚姻状态所决定,因此离异或独身也就更少地受到亲属、邻居、朋友和雇主的干预压力。
再次,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安全避孕措施,以及司法改革对非婚生子女的公平待遇,都大大降低了“性自由”的代价。
最后,传统婚姻中女人对丈夫的经济依赖,以及男人对妻子的家务依赖都被大大缓解。现代社会不只是女性的经济独立,诸如洗衣机和快餐服务等现代服务技术也使那些“不会自理”的男人获得了“生活独立”。
这些变化都打破了“保护”婚姻稳定的“非感情限制因素”。于是,到了 20 世纪晚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惶恐于婚姻革命对婚姻制度本身的瓦解。
近几十年,婚姻制度出现了全球性的危机。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卷入了这个婚姻危机的全球化浪潮,离婚率的急剧攀升以及各种非婚生活方式的“正常化”在大都市尤为显著。有人心灰意冷,有人铤而走险,也有人特立独行。无论如何,现代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享受现代性的成果,也承担现代性的代价。
那么,现代性的成果抵得上人们为它付出的代价吗?要如何计算和权衡它的成果与代价呢?
无论如何,“你管我呢,我愿意!”或“我命由我不由天”,给现代人高度自主、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开拓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空间,但这是 A 面,还存在着 B 面,就是永远有“自食其果、咎由自取”的可能,每个人必须承担自由选择的后果。
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及其生活实践)就是这种现代精神文化的标本。我们探究他的思想,是为了澄清主导我们行动逻辑的一部分观念由何而来,然后才可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及无可逃避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