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务劳动”的发现

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最大理论贡献是发现了“家务劳动” (domestic labor)。“家务劳动”是将“市场”与“家庭”的相互依存关系连接起来的缺失的一环(missing-link)。近代工业社会分离了“市场”和“家庭”,在这样的历史固有空间中,将这种分离连接在一起的关键一环就是家务劳动。家务劳动,是近代才诞生的概念,它不是超越历史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对于家务劳动历史性的提问,成功地明确了近代社会中存在的对女性固有的压迫形态。

[*] “何为家庭主妇”这一问题与发达的工业化社会紧密相关。”[欧克利(Oakley), 1974 :日译本 16 页]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并没有包括人类全部的劳动。经济史学家卡尔 · 波兰尼(Karl Polanyi)试图将市场社会相对化。他认为,虽然市场和市场中的财富即商品的出现几乎与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而正如马克思所言,当“土地和劳动力”转化为商品时,近代固有的资本主义市场才得以形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劳动力都能转化为“劳动力商品”。市场将某些劳动“商品化”的同时,并没有将另一些劳动“商品化”。而家务劳动就是非“商品化”的劳动之一。

没有被市场化的劳动只能停留在“私人劳动”这个层面。塞科姆指出,家务劳动没被市场化的原因不在于“家务劳动的具体条件是私人的”。对此,保罗 · 史密斯(PaulSmith)给出了以下意见:

可以这么说,家务劳动之所以不能成为抽象劳动,不在于它是私人劳动。相反的,正因为它无法成为抽象劳动,所以只能停留在私人的领域。[Smith,inKuhnW。lpe,1978: 日译本 184 页]

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的区别是市场强制划定的市场劳动与非市场劳动的界线。

市场劳动与非市场劳动之间的界线——“市场”的界线是不断变动的,它是由市场“把某种对象进行某种程度的市场化”决定的。二战后,随着家电商品的普及、食品和纺织业的兴盛以及家政服务的商品化,家务劳动中的很大一部分被市场化一商品化。“家务劳动”的内容也发生了量和质的历史性转变,这与大众生活消费标准(standard package)发生了量和质的历史性飞跃,即劳动力价格发生了变化是相同的。

例如,随着洗衣店的开业,洗衣服这项原本为家庭主妇所做的家务活动有了市场价值,继而成为劳动。因此,洗衣店的营利所得是被算入 GNP(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马克思认为,”生产性劳动”就是“产生交换价值的劳动”。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洗衣服就是“生产性劳动”。但是,“洗衣服”这项劳动只不过是把脏衣服变干净、延长其使用年数(有时会因清洗的过于频繁而导致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已,它并不能产生任何财富和商品。倘若洗衣服这项劳动由家庭主妇承担,那么它就不是“生产性劳动”,而是“消费性劳动”。因为这项劳动不产生“价值”,是“非生产性劳动”。

严格来讲,马克思所谓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是无法和“市场化劳动”与“非市场化劳动”的区别一一对应的。对性产性劳动”的根本定义是“产生使用价值的劳动”。而关于其“历史性一资本主义式的定义”则是“对资本而言是生产性的”,即产生“剩余价值”的,换句话说就是“有交换价值”的劳动 [*]。由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具可比性,所以马克思在对“生产性劳动”的定义中将两个不同的概念即“产生出使用价值的劳动”和“产生出交换价值的劳动”用一个词做了表示。

[*] 此定义依据为大阪市立大学经洗研究说编《经济学词典》第二版,岩波书店 [ 1979: 765]。

从“生产性劳动”的历史特点上来说,比起“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市场强制划定的“市场劳动”与“非市场劳动”的区别更显而易见。在上述例子中,洗衣服若是由家庭主妇做的话,就是“不产生交换价值”的非市场劳动,而若是由洗衣店做的话,就是“产生交换价值”的市场劳动。岂止如此,洗衣服这项劳动不是随洗衣业的出现才被商品化的。洗衣服是家务劳动中最早独立且最容易被外部化的劳动之一。早在佣人的工作内容尚未具体化之时,也就是他们还是奴隶的时候,作为女性特有职业的浣衣女就诞生了。这样一来,甚至可以说,从家庭手工业式的浣衣女时期发展至高劳动生产性的职业洗衣这一漫长的过渡期中,曾被视为“主妇劳动”的洗衣工作,只不过是暂时委托于已婚妇女的特殊劳动而已。

如果说判断某种劳动是否拥有“市场价值”——“交换价值”的标准是由市场随意划定的话,那么把“家务劳动”视为“非生产性劳动”这一马克思的定义就只意味着在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下,特定劳动未被市场化而已。将“家务劳动”与其他的劳动相区别,就产生了如“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市场劳动”与“非市场劳动”、“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甚至是“生产性劳动”与“消费性劳动”(“消费”行为长久以来未被看作是“劳动”)等诸多分类。“家务劳动”是“有用但不产生(交换)价值”的劳动这一观点受到了部分女权主义者的批判,他们认为“家务劳动虽然不产生交换价值,但产生使用价值”。

为女权主义者所陷入的“家务劳动一使用价值”之说指明方向的是法国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者克里丝汀 · 道菲[Delphy,1984]。她与其他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一样 [*] 将“家务劳动”看作问题之所在,认为女权主义应以第一级的政治性一理论性课题为出发点。

多亏新女权主义,我们才得以首次将家务劳动列为理论性课题。[Delphy, 1984:78]

[*] 道菲称自己为“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者”而非“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但从第二章的定义而言,她也可以被称为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有趣的是,正是由于她对马克思主义用语的错误使用,所以招来了“正统派”马克思主义者们的责难。但从她对后续出现的“女性一阶级”一说以及压迫的物质性基础的阐述上来看,道菲的思想仍带有强烈的马克思主义色彩。

根据道菲对于“家务劳动”的理论,首先,“家庭劳动也是劳动”(housework is work),其次,它是“无偿、不支付薪酬(free-unpaid)的劳动”[同上:78]。“家务劳动”通常是指“妻子在家中进行的工作劳动”,然而她对这种“经验性的定义”的充分性提出了疑问,并反问道:“是否只有家务劳动是无偿劳动呢?”

最终道菲得至的是“家庭内劳动”(domestic work)的概念 [*]。“家庭内劳动”是指“在住宅(domus)内进行的无偿劳动”。“家务劳动”(housework)是指“家庭内劳动”中的某些特定劳动。“家庭内劳动”在近代之前是以家族为单位的随处可见的劳动。然而在养牛、挤奶、剥皮、解剖肉类、点火等一系列的过程中,很难区分何为“'生产”、何为“消费”。劳动带来的“生产”和“消费”的分离是市场的产物。“市场”不存在的地方,其区别是不存在的。

[*] 道菲论述了自己是如何阐明从压迫女性的物质基础到“家务劳动”这一问题的。 第一, 20 世纪 60 年代末期,她开始着手研究之时,由于在已有的学科中没有女性研究的门类,于是她不得不迂回而行开始研究法国农民的遗产继承问题。第二,着眼于经济中“非市场区域”的分析让她拓展了研究方向,即有关“家庭内劳动”这一非市场化的劳动与压迫女性之间的本质性的关系。

同样,“家庭内劳动”和“家务劳动”之间的区别亦是如此。农家的主妇既从事作为生计的农业劳动,又从事家务和育儿的工作,很难区分哪些是“农业劳动”,哪些是“非农业劳动”。

倘若该农家主要生产向市场提供的农作物,那么农妇的劳动大致可以分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和”不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然而,倘若农民仅仅为了“直接性消费”(immediate consumption)而种植作物呢?不经过市场媒介的劳动,与所谓的“家务劳动”相同,都算是“非生产性劳动”[*]。

[*] 马克思指出,“农业劳动”是“生产性”的。然而很难区分农妇的劳动中哪些是“生产性”的,哪些是“非生产性”的。那么,之后能够市场化的,即能够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才被称为“生产性”劳动,之后不能市场化的劳动被称为“非生产性”劳动,这种定义其实是同义反复。哪些劳动能够被市场化,哪些劳动不能被市场化,会根据历史的条件而改变。假设将来被称为“家务劳动”中的一部分劳动被市场化,那么“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界线也会逐渐改变。从这种意义上讲,农业劳动是“生产性”的、“家务劳动”是“非生产性”的,这一划分并非“本质性规定”,而只是“历史性规定”。

然而,法国的 GNP 是将农家的“家庭内劳动”中相当于农业劳动的部分与非农业劳动(又称为“家务劳动”的部分)区别开来计算的。日本的 GNP 算法亦是如此。

当市场占有优势地位时,经济依靠货币作为媒介来流通。经济中被称为自然经济的非市场部类占了很大一部分。GNP 是用货币来表示生产的指标,因此就有必要对自然经济进行货币换算。农家的自家消费部分生产量的计算方式是在假定将自家消费的部分调拨到市场这一前提下,以农作物的售出的自我定价(生产者价格)或者零售价格(购买者价格)的其中之一来计算的。这就是“假定以市场为媒介”的非市场性经济活动的计算方法。

然而“假定以市场为媒介”,那么我们该如何思考非农业劳动?如做饭、洗衣、裁缝等劳动,自家如果无法完成只能通过市场购入(市场也有完善的商品式家政服务)。家庭主妇所从事的家政服务在“假定以市场为媒介”的前提下也是成立的。

倘若如此,“家务劳动”和“家庭内劳动”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呢?

道菲指出,“家务劳动”和“家庭内劳动”两者均是“供自家直接性的消费的生产劳动”,其区别最终归结于“农业固有的”还是“非农业固有的”这一“循环性”的定义上。农业劳动与只能被定义为“非农业劳动之劳动”的”家务劳动”的区别并非在于农业的特殊性。非农家的女性也承担的劳动才是决定”家务劳动”领域的关键。因此道菲称”家务劳动”的定义是“不论城市、农村,所有家族都共通的,自家消费用的生产”[Delphy,1984:87]。而且这个定义将城市家庭中的家务劳动的标准随后运用到了农村家庭之中。也就是说,城市中非农村家庭形成之后,其中所进行的相通的劳动在农村家庭中也开始被称为“家务劳动”。那些“非家务劳动”的生产性劳动则成为“家庭内劳动”。道菲随即将视点转向“家务劳动”为何是“无偿劳动”,她的论述给我们巧妙地解析了其中的谜题。

...... 由生产者直接消费的非市场的生产物,要按照生产来计算。不经过市场媒介(即不供交换)不足以解释家庭内劳动地位的原因。……所以,家务劳动与以“家庭内自家消费”的名义所计算的其他生产相同,都应当被看作是生产。供给自家消费的生产过程,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而直至最终消费的所有行为要么均是生产,要么均不是生产。[同上:84]

所以,“家庭内劳动”和“家务劳动”之间没有本质区别。那么“家务劳动”的“城市标准”(urban criteria)的实质是,在城市化一工业化中未被市场化而剩余的“家庭内劳动”,即被称为“家务劳动”。

家务劳动被排除在市场之外,是无偿劳动的原因,而并非其结果。[同上:16]

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劳动的分割——“有收入的工作”和“无收入的工作”,以及其对应的男女的性别分工。家务是“无收入的工作”,这意味着它是被不正当剥削的”无偿劳动”。而从这种“无偿劳动”中获利的是市场,以及市场中的男性。

从市场角度来看,这种劳动被其排除在外一定有充分的理由。人类的全部活动被强制区分为被包含在市场之中的劳动,以及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的劳动。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接受并承认市场强制性。

倘若如此,我们的任务就不是将“家务劳动”称作“非生产性劳动”并将其放逐于市场和问题分析的外部,而是去追问市场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将家务劳动放逐出市场的。“只有去追问非市场的、非货币的部分,我们才能看清女性所处的现实。”[同上]

# 以爱之名的劳动

“家务劳动”这一概念的发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家务劳动”这个概念的形成让人们认识到“家务劳动亦是劳动”。理论层面上对“概念”的新发现带来了认识上的变革。随着人们认知“地图”的改变,世界也焕然一新。这就是理论的力量。在”家务劳动”这一概念形成并广泛传播之前,“家务”并没有被视为“劳动”。被“家务和育儿”缠身的专职家庭主妇们,尽管“每天都很繁忙辛苦”,但依然被讥讽为“包三餐还可以午睡的人”。若她们争辩道:“我也是起早贪黑像蜜蜂 [*] 一样勤勤恳恳地在工作啊”,对方只一句“你干的活根本不算工作”就轻易将她们驳倒了。倘若被说“家务不是工作”,女人们就只能怯声说道:

“哦,是么……”

[*] 日语中形容从早到晚辛劳工作的动物为“小白鼠”,这里译为更适应我国语言环境的词“蜜蜂”。一译者注

但是,“家务劳动”这个概念的出现给予了女性们以理论的武器。不 论“家务劳动”能否带来金钱上的收入,这都是劳动,因为如果家庭主妇不做的话,就必须找谁来代做。从这点上来看,它是”有用且必不可少”的劳动。而对于女性们付出的这种劳动,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经济层面都没有任何补偿,它被置于一种无权利的境地之中。这就相当于不正当的且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无偿劳动”(unpaid labor)。

“家务劳动”的概念 [*1] 使家庭主妇对自己的劳动价值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提高了自身的女性权利意识。换句话说,长久以来那些家庭主妇默默做着的、被视为理所应当的工作,实为非正当地强加于女性的。有了这样的认识后,女性才开始有了从未有过的“剥夺”(deprivation)感。在激发女性的不满和愤怒这点上,女权理论可以说是麻烦制造者。也难怪埃文思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焦躁起来——“以前女人们从没对自己的身份有过任何不满。”[Evans-Pritchard,1965]通过对“剥夺”的认识,女性逐渐形成了“女性一被压迫阶级”的“女性阶级”(women class)[*2] 意识。

[*1] 近年来,由我开始的有关家务劳动论[上野,1982a]的讨论愈加活跌。从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起“家庭主妇研究”成了日本女性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有关的参考书及详细内容请参考[上野,1986a]。

[*2] 有关“女性”是否形成“阶级”仍有争议。我认为:第一,她们共有“家务劳动”的物质性疏远的基础;第二,即使从意识形态利害关系上来看,仍然可以说“女性”形成了共同的社会集团。这里的“阶级”概念暂且是比喻性的用法。

家庭主妇所进行的日常工作被称为”家务劳动”,这意味着人们的视角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一日常工作一旦被称为“劳动”的话,就仅仅只是“劳动”了。因为“家务劳动”总是伴随着这样的讨论:“劳动”浸染了汗水和辛酸,还被扣上以“目的一手段”为名的一系列功利主义原则的帽子,而且可以换算为经济价值。但就是这样的劳动,在无偿和献身的旗号下,还被试图冠以“神圣”之名以得救赎。特别是在关于“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的争论中,女性自己总以“爱”之名提出异议。

给“爱”和“母性”赋予象征性的价值并将其推向神坛,实际上是长久以来榨取女性劳动的意识形态机制。这在女权主义者进行的有关“母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中逐渐明晰 [Badinter,1980;服部,1986]。“爱”和“母性”都是意识形态机制。“爱”,其实就是女性为了调动自己的能量,将丈夫的目的当作自己的目的的一种机制。“母性”是女性为了极力克制自我需求,通过引发自我献身和牺牲精神,将孩子的成长看作自己的幸福的一种机制。女性只要赋予“爱”以无上价值,她们付出的劳动就很容易被“家人的理解”“丈夫的慰劳”等说辞所回报。女性是供给“爱”的专家,也是总在“爱”的关系中单方面付出的一方。美国社会学家芬奇与格罗夫斯明确地指出,所谓的女性专有领域的“关怀”、“照料”实际上是“以爱之名的劳动”(alabor of love) [Finch Groves,1983]。

无论用何种意识形态来粉饰遮掩,女性在家中所进行的工作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并且是如果她们不做的话就必须找人来代做的“劳动”。而家庭主妇们只能在“爱”的名义下默默承受。

# 家庭-女权主义(domestic feminism)的悖论

“承担非雇佣关系的家务劳动的女性”被称为“家庭主妇”。虽说如此,“家庭主妇”的所有劳动并不能被等同于“家务劳动”。梅棹忠夫在第一次家庭主妇论战中尖锐地指出:“在'家庭主妇’所进行的劳动中,包含了像编织、烤面包等出于兴趣的充数劳动。”用梅棹的话来说,便是“伪劳动”[梅棹,1959]。除此之外,像清理壁龛装饰柱 I、玄关处摆弄插花等行为只是伴随着“家庭主妇”这一身份的形成而产生的劳动罢了。在“家庭主妇”这个身份得以大众化之前,人们无论是打扫、洗衣、做饭还是在其他家务活动中都未曾享受过如此高的生活品质。但是,自“家庭主妇”及与之相伴的高质量的“家务劳动”的出现,为了维持其生活质量,“家庭主妇”更成了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将“家务劳动”定义为“家庭主妇所进行的劳动”是比较新鲜的。实际上,在“家庭主妇”这一身份形成之前,“家务劳动”就已经存在了,且“家庭主妇”相对于“家务劳动”这一概念而言,是独立的存在,仅表示“户主之妻”这一身份地位。像是德语的 Hausfirau 英语的 housewife 等原本都是表示“家中女主人”的词语。日语中“主婦”一词的通俗说法“家刀自”、“家主”等词语都含有“一家之女主人”的含义。作为“一家之女主人”的“家庭主妇”们所进行的劳动,本来就不算是“家务劳动”,而是负责指挥督导的“治家”劳动。实际上,“家务劳动”(甚至是育儿)本是保姆、佣人、奶妈的劳动,而非“家庭主妇”必须亲力亲为的劳动。

当女人达到被人尊称为“夫人”的阶段时,对她们而言,这意味着即使不劳动也无碍,也就是说她们已经到了可以使唤仆人的地位了。“夫人”这个身份地位最初是于城市资产阶级家庭中形成的。在其形成之时,”家庭主妇”的身份意味着在“自主性”(autonomous)“女性领域”中拥有能够行使决断指挥监督的权力,是”女性王国”的女王。

在近代社会的形成中,“家庭”领域的形成和女性在此领域握有的主导权(其实都是对女性的隔离,这点在之后得以明确)成了家庭女权主义“提高女性的地位”的目标,而对这一悖论 [Matthews,1987:66-91] 可以做如下解释。之后作为排斥女性和压迫女性始作俑者而登场的性别分工(近代产生”公私领域的分离”以及各领域对应的性别角色分配)成了众矢之的。但讽刺的是,那个时期的女性还主动积极地称颂性别分工。因为在近代前的农业社会中,男人和女人从事着同样的劳动,女人经常受男人的指挥监督,没有丝毫自主性可言。而“家庭性”(d。mesticity)的形成,使女性靠着性别隔离(sex segregati。n)找到了逃脱男性权力的“庇护所”,反过来说就是创造出了“女性王国”[矢木,1981;落合,1985、1990]。

由于上述“家庭性”的典型岀现于城市资产阶级中,所以成为“家庭主妇”对许多女性而言意味着阶级晋升。对男性而言,能拥有佣人而不劳妻子做家务更是他社会阶级地位的标志。至今在许多梦想着“婚后成为家庭主妇”的女孩心中仍回响着成为家庭主妇意味着阶级晋升的近代初期的余音。因为对她们而言,男人通过教育这个阶级晋升的阶梯可以从自己的原生阶级向上攀升,而自己只能通过结婚这唯一的机会重新选择自己的所属阶级。

所以,在“家庭主妇”出现和新兴城市资产阶级形成之时,产生了大量的“家务佣人”(domestic laborer)。“家务劳动”在成为“家庭主妇”的工作之前,已经由“家务佣人”率先展开了。

近代化初期,家务雇佣与加工制造业同样创造了最初以支付工资形式出现的就业机会 [河村,1982]。与工厂劳动者一样,家务劳动者也是雇佣劳动者,并且它与前者类似,都是“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商品”。家务劳动在近代化初期的就业机会中所占的比率不可忽视。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对于这种由”家务佣人”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的分析也束手无策。家务佣人的薪俸虽然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支付的,但是家务佣人所做的家务劳动由于只供“即期消费”(immediate consumption),不产生任何交换价值,所以被认为是“非生产性劳动”。马克思将许多劳动归入了“非生产性劳动”。流通、交易行为即使没有产生使用价值,从其产生剩余价值使资本增值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仍旧是“生产性”的。马克思虽然把商业资本看作较工业资本更为不完全形态的资本 [*] 但即使是这样,也只是将商业、流通业特殊看待而已。这也是因为商业资本比工业资本早岀现。

[*] 较商业资本而言,工业资本实现了资本增值的目的,可看作是“更完善的资本”。这来源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优先”的思想。相较于此,比较激进的见解是:商人资本的历史更加久远且更具普遍形态,即使工业化后,通过财富转移而产生利润的资本的本质状态仍没有变质。而这种看法在高度资本主义制度下再次出现。参照 [岩井,1985]。

相较之下,“家务劳动”更具有历史性烙印。“家务劳动”是“相伴近代一同”形成的新兴种类的劳动。马克思的“生产性劳动”的概念早已接受了各方挑战。其中包括在“家庭主妇劳动”出现前,率先由“家务佣人”所从事的“家务劳动” [*] 其经济理论由于无法应用在工业化初期任何一国形成的“家务劳动”这一庞大的劳动领域中,已经遭遇挫折。

[*] 发展中国家里,家务佣人在可以获得报酬的雇佣机会中占很大一部分。忽视这一层面的考量而谈发展中国家的“近代化”有失偏颇。

家务佣人在城市工业资产阶级的家庭中大量登场是由于以下的阶级因素,即妻子的生产性远比家务劳动者、保姆等育儿劳动者的工资成本要高。实际上,18 到 19 世纪的欧洲,在许多开面包房、洗衣房的家庭中都有儿童被寄养出去的实例。相比妻子的劳动生产性,保姆的育儿劳动成本更加低廉,因而母亲不直接从事育儿工作。

劳动市场拥有着可以提供源源不尽的劳动力的巨大“外部”。在此期间,阶级因素有效地发挥了其作用。同样的,日本直至二战前,即使是像官吏、教师这样的基层工薪阶层的家里,一般都有一至两个女佣或女仆。但伴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阶级因素逐渐被消解,家务劳动逐渐由家务佣人变成了由家庭主妇来做。从历史丿顺序来讲,与其说从事家务劳动的是家庭主妇,倒不如应该说家庭主妇之后才开始从事家务劳动。

从事家务劳动的是家庭主妇。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家庭主妇所从事的劳动是家务劳动。这样的定义有着历史性的新意。将“家庭主妇劳动”与“家务劳动”同义化,就要让家庭主妇的地位失去特权性并将其大众化。

梅棹忠夫回想起自己出生的京都商人家庭时说,在他还是孩童时,作为商人家庭主妇的母亲并没有被别人称为“夫人”,只有特定阶层的女性才被尊称为”夫人”。

想来“夫人”究竟为何物呢?“夫人”是住在官舍或其他什么简易住房,外出买东西时经常用傲慢无礼的言语与商家讨价还价的人。她一整天无所事事,与邻居的“夫人”同伴喋喋不休地唠嗑。实际上,巡警、教师、公司职员等基层工薪族的妻子对“夫人”这个称谓很是喜欢,相互称呼使用[梅棹,1959; 上野,1982a 收录:192]。

当然,“夫人”这个称呼也来源于武士家庭中的“太太”。称谓的原型即使是统治阶级的“太太”,那也是在新兴阶级中被大众化之后,将“夫人”的实际情况矮化贬低了而已。自己将后衣襟别了起来在走廊上用抹布擦地、手敦裂着还不得不在盆里洗衣服的“夫人”,早已仅仅是“家务劳动者”了。

# 日本的家务劳动论争

“家务劳动”这一概念长久以来和“家庭主妇劳动”这一概念混淆。 1955 年以来开展的三次间断性的日本“家庭主妇论争”,是围绕“家庭主妇”这一社会身份的论争,还是围绕“家务劳动”的论争,这一问题仍旧不明了,两者界限尚未分明 [上野,1982]。

将“家庭主妇论争”纳入“家务劳动论争”之中的是在 1960 年《朝日期刊》中矶野富士子的论文,她率先开启了第二次家庭主妇论争。矶野在论文中提出“家庭主妇的劳动”为何“有用但却不产生价值”[矶野,1960;上野,1982a 收录:9],她提出“想向经济学家请教”。她提出的问题从经济学家的回应来看,可以看出这既是第二次家庭主妇论争,同时也是在”家务劳动”的概念上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论争。

20 世纪 60 年代初期在日本开展了家务劳动论争,提出了有关“家务劳动工资化!” “wage fbr housework”等口号。这次运动早于 1970 年在英国、美国兴起的类似的家务劳动论争。无论是从开始的时期还是论争所达到的水准上来讲其内容都应当受到瞩目。[Ueno,1983]

然而这一看法有几点需要有所保留。20 世纪 60 年代的日本第二次家庭主妇论争和 70 年代英语世界的家庭主妇争论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源于是否经历了 60 年代末的妇女解放运动,以及在运动前后,特别是女权主义给予的马克思主义的冲击是否使其逐渐相对化并提出了兼收并蓄的要求,取得了长足进步。矶野指出家务劳动对于劳动力商品的生产所做的贡献;水田珠枝率先提出通过“家庭主妇的养老制度”而实现“家务劳动有偿化”的讨论;在其之后提出要求“家务劳动工资化”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家务劳动论争成为焦点的达拉 · 科斯塔(Dalia Costa)等人于 1975 年出版了《女性的权利和共同体的颠覆》[Dalia Costa James,1975]。从以上来看,在世界范围内日本很早便展开了较高独创性的讨论。

然而,矶野所提出家务劳动为何“有用但却在经济学上不产生价值”这一问题,如果让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回答,结果只能是:由于“家务劳动不产生交换价值”,所以该劳动为“非生产性劳动”。倘若接受这一结论,那么留给家庭主妇的就只有“起早贪黑一直工作”的真实的不满而已。在当时,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都认为矶野提出的“家庭主妇的体会”是“门外汉的疑问”,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挑战。公认的权威使女权主义者沉默,但在这一时期,没有人觉得其中的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者无法将“体会”理论化,也没有人觉得女性应当自己突破局限改造马克思主义理论。女权主义者所提出的家务劳动的议题是切实的,但却变相地吃了一记闭门羹。

需要指出的是,20 世纪 60 年代日本第二次家庭主妇论争的局限在于理论性和实践性两个方面。

第一,从理论来讲,这一时期有关女性的讨论正处于向女权主义转变的时期,对于现有的各个学科的要求仍旧不成熟。女权主义不仅是提高女性地位的改良斗争,而且是通过对“为何女性没有解放(是什么阻止了女性解放)”的考察来改变社会和既定思维的斗争。为此,20 世纪 70 年代的妇女解放与在其影响下的女性学的成立是必要的。 60 年代,马克思主义阵营中的女性也在马克思理论之中照本宣科地寻找女性解放之路,她们是马克思忠实的女弟子。

第二,从实践来讲,矶野和水田所提出的“家庭主妇劳动”问题,就女性运动整体上来看可以说仍是“隐形”(invisible)的问题。日本劳动人口之中,雇佣者占比反超个体经营户不过是 20 世纪 60 年代初期之事。

“家庭主妇”,即“不通过雇佣关系而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矶野,1960; 上野,1982a 收录:7]的出现,是以“城市一核心家庭一雇佣者家庭”中“妻子的角色”作为不可缺少的前提的,而其大规模出现是在经济高速成长期结束的 20 世纪 60 年代末期。 70 年代初的激进妇女运动也无疑是城市中间阶层中小资产阶级激进主义的一种。而其作为运动的出现是在大多数的女性成为家庭主妇这一社会背景之下。 70 年代及其以后的女性研究的中心目标转为”家庭主妇研究”。正如矶野所预见的,“能够准确分析家庭主妇的存在以及严肃探讨当今日本社会中这一角色,对于整个妇女问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上:17]。矶野的预见是准确的,而且可以说其问题的提出早了十年。

# 英国的家务劳动论争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在以英国为中心的英语世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之中,兴起了所谓的“家务劳动论争”(the domestic labour debate)。

家务劳动的论争,顾名思义是以家务劳动[初期为“家务劳动”(housework),之后升级为“家庭内劳动”(domestic labour)]为争论之要点。探求压迫女性的物质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们,找出了资本主义与家庭的契合点,即家务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中分配给女性的非资本主义制度的劳动)这缺失的一环。

莫利纽克斯(Molyneux)谈到,在 20 世纪 70 年代的十年间,“(即便仅限于英国和美国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版物)围绕家务劳动撰写的论文超过了 50 篇”[Molyneux,1979:3]。作为最初的尝试之一,玛格莉特 · 本斯顿 [Benston,1969] 从“生产手段中的女性固有关系”中明确了资本主义制度对女性的压迫,并试图将其与阶级分析相结合。

女性作为整体与生产手段有着固有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和男性与生产手段的关系不同……如果能够承认女性与生产有着特殊的关系,那么关于女性状况的分析也应该同样适用社会阶级的分析法。[Benston,1969:13,27]

随后在 1973 年,达拉 · 科斯塔和塞尔玛 · 詹姆斯(Selma James)将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的家务劳动称为”劳动力商品”。

它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最核心商品的劳动,且对于资本主义制度来说是不可缺少的、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从此,“家务劳动论争”在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两个阵营里蓬勃发展。

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英国的家务劳动论争在主张“家务劳动工资化”这一不现实的要求的实践活动中也渐渐孤立无援,最终以自然消亡收场。女权主义者的关注点也逐渐脱离家务劳动问题本身,转至更广泛社会语境下的“女性和劳动”问题,即女性的双重劳动、劳动的性别隔离,以及薪酬劳动和无偿劳动的关系等问题上 [*]。

[*] 渡边多惠子和经济劳动研究会于《经济劳动研究》第七集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问题》一文中,翻译了包含莫利纽克斯在内的五篇论文。2 这一变化的原因,不言而喻,是源于论争的十年间历史性背景本身的变化。正如比彻(Veronica Beechey)所言,这十年间最大的变化即是“女性走向职场”。

在这样的背景下:

(1)进入 80 年代的女性运动全面衰落; (2)在女性问题上,主张给予女性一定公民权利的社会主义阵营,他们所展现的其实是一种虚情假意的 tokenism(门面主义。——译者注); (3)面对在撒切尔政权下社会主义阵营的衰退所带来的全面危机,女权主义者对社会主义的批判被视为分派运动; (4) 70 年代到 80 年代以来,全职家务劳动者锐减,既是薪酬劳动者又是家务劳动者的女性双重劳动成为历史现实。

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双方关于家务劳动的争论能结出怎样的硕果,对这一问题持怀疑性的评价意见较多。比如争论中领军人物之一的赛科姆这样提到:

大多数的女权主义者对家务劳动争论的领军人物如此批判:他们将女性的现实置于“对性别视而不见”的马克思主义范畴之中。他们并非以女权主义的视角仔细对既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进行探讨,而是认为仅就私人领域的家务劳动而言,对这个问题的指出的确有其正当性。为了表明自己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价值观念的忠诚,他们的确竭尽所能。如此这般的行文之中,不断重复着“马克思究竟想说什么”等引经据典式的论述,而核心的问题却以分类学而收尾,即:家务劳动创造价值吗?是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抑或是间接生产性的?或者说家务劳动实际并不在这种范畴之中?围绕字词的定义赞述纷纷。[Seccombe,1986a:192]

汉密尔顿(Hamilton)的批判更加一针见血:

(在论述家务劳动论争焦点的过程中)从理解压迫女性的各种局面,发展至试图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始终如一的理论,而女性和其劳动的问题只是包含其中的论述而已。 [Hamilton,1986:140]

根据汉密尔顿録:

这次论争不是反对压迫女性的斗争,连对该问题的解析都不算。相反,家务劳动论争是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者,硬将女性放入马克思主义的论述范畴,进而试图保护卡尔 · 马克思学说的神圣性。[同上:153]

实际上,家务劳动论争以女权主义者方面的不得志而告终。从这点来看,20 世纪 70 年代英国的家务劳动论争与 60 年代日本的家务劳动论争的结局殊途同归。

然而,女权主义之后的 20 世纪 70 年代英国家务劳动论争,与女权主义之前的 60 年代日本家务劳动论争有着许多不同之处。女性并没有因为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者而陷入沉默。

家务劳动论争的最大贡献就是发现了“家务劳动”本身。这一概念阐释了:(1)家务劳动是劳动;(2)通过不正当剥削的劳动这一问题明确/了压迫女性的物质基础。正如道菲指出的,“女性运动迫在眉睫,从政治上和思想上来看,家务劳动是劳动,而且是被剥削的劳动”。[Delphy,1980:99]

无疑,我们(女性)被压迫。因为我们被剥削。[Delphy,1980:100]

在“家务劳动是劳动”的认识之下,家庭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黑匣子”被强行公之于众,“爱的共同体”的神话被打破,而其中的不平等也昭然若揭。特别是在通过劳动,从五彩纷呈的公共领域之中分离出的私人领域里,”劳动”这一概念的引入标志着私人领域的解体,也意味着在理论角度上马克思主义拓展适用于私人领域。若非如此,家务劳动就“在封闭的个体家庭之中,仅仅被当做是为了自己或是为了家庭而做的'私人之事,”[PimiaThomas,1978:3],而并非劳动了 [*]。

[*] 家务劳动是劳动,在“爱的共同体”的神话之下,关于家务劳动的自由主义的伪装只会衍生一下通俗性见解,即家务劳动是家庭成员谁来做都行的,由夫妻自由意志和其适应性各司其职来共同达成的决定,妻子承担家务是“对自己和自己所爱的家人”的自发性的无私奉献。这种想法完全脱离了关于家务劳动的制度性分配的考察。而在这种话语下,爱和自发性的名义使得家庭之中实际所浮现的差别与不平等销声匿迹。

家务劳动论争的另一个贡献在于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拓展,探明了马克思主义的限度。

家务劳动论争的贡献之一,就在于此,明确了在分析性别问题之时,阶级分析也是有局限的。[Fox,1986:182]

女权主义者多次指出,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和历史上都忽略了对女性和家庭问题的分析。但他们再次强调,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无法适用于性统治问题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指出了马克思主义未涉及之处并提出了其理论性的探索:第一,如何改变马克思主义并拓展其适用的可能性;第二,增加什么概念能够补充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在这一过程中无疑创造了新的理论性分析方法。

米凯莱 · 巴雷特(Michelle Barrett)在《当代女性的压迫》一书中评价道:“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发展了三个概念”:

(1)父权制(patriarchy); (2)再生产(reproduction); (3)意识形态(ideology)。

这三个概念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的,而且它是女权主义者为了对(独立于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性统治进行阶级分析而增加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任务在于解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父权制这一历史固有样式中压迫女性的问题。不懈探索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与劳动问题的维罗妮卡 · 比彻(Ver。nica Beechey)指出,“在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探索女性从属地位以及阶级剥削形态这一问题时,父权制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在各种妥当的解说和变革性尝试中所采用的概念。”[Beechy,1987:115]然而,“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的尝试,不仅仅是对’父权制’的分析,而且是对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制度生产关系二者相关性的分析”。[同上,强调处为原作者添加]

上次更新: 8/12/2021, 9:48:3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