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到,神经症患者在与自己的冲突作斗争时会经受大量的痛苦,而且,他常常把受苦作为一种达到某些目标的手段,这些目标由于现存的一些困境而难以用其他方式达到。尽管在每一个单独的情境中,我们都可以辨认出将受苦作为一种手段的原因所在,以及通过这种手段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对于人们为什么会愿意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仍然存在着一些困惑。这就好像对痛苦慷慨滥用,以及随时准备逃避积极主动地驾驭人生,系来源于一种潜在的驱力,我们可以大致地将这种驱力描述为一种使自己更加软弱而不是更加坚强、更加不幸而不是更加幸福的倾向。
由于这种倾向与人们关于人性的一般观念相矛盾,因此,它成了一个巨大的谜,而且事实上成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绊脚石。这的确是受虐 (masochism) 的一个基本问题。受虐这个术语,最初指的是性反常和性幻想,在其中,性满足要通过受苦,即通过挨打、受折磨、遭强奸、被奴役、受凌辱来获得。弗洛伊德认识到,这些性反常和性幻想类似于一些一般的受苦倾向,也就是说,那些没有明显性基础的受苦倾向;后面这些受苦倾向被归入了“道德性受虐”(moral masochism) 范畴。由于在性反常和性幻想中,受苦的目的在于获得一种积极的满足,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有的神经性受苦都是由一种想要获得满足的愿望来决定的,或者,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神经症患者都想要受苦。性反常与所谓道德性受虐的差别,被假定为一种是否有意识的差别。在性反常中,对满足的追求以及满足本身都是有意识的;而在道德性受虐中,则都是无意识的。
通过受苦来获得满足这种现象,即使在性反常中也是一个大问题,而在一般的受苦倾向中,则更是令人大惑不解。
许多人都曾尝试对这种受虐现象作出解释。其中最为精彩的则是弗洛伊德关于死亡本能的假说。[ 注 61 ] 简单地说,这种假说主张,在人类身上,有两大生物性力量在发挥作用:生的本能和死亡本能。后一种本能旨在自我毁灭,它一旦与力比多驱力相结合,就会导致受虐现象。
在这里,我想要提出一个很吸引人的问题,即这种受苦倾向能否从心理学角度来理解,而不必求助于一种生物学假说。
一开始,我就必须澄清一种误解,该误解在于把实际的痛苦与受苦倾向混为一谈。我们没有任何根据贸然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即认为既然痛苦存在,就肯定存在招致痛苦,或者甚至是享受痛苦的倾向。我们不可能像 H. 多伊奇 (H. Deutsch)[ 注 62 ] 那样,把在我们文化中女人有分娩的痛苦这一事实,解释为用来证明女人在内心深处有享受这些痛苦的受虐倾向的证据,即使在一些例外的情况下确有这种情形发生。神经症患者所遭受的大量痛苦与受苦的愿望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仅仅是现存的冲突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痛苦的产生,与一个人摔断了腿后会感到痛苦并没有什么两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不管个体愿不愿意,痛苦都会出现,而且他从这种招来的痛苦中也得不到任何好处。由现存冲突所导致的外显焦虑,乃是神经症中这种痛苦的一个显著例子,但是并非唯一的例子。其他类型的神经性痛苦同样也可以这样来理解——如由于认识到潜能和现实成就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大的差距而产生的痛苦,由于身陷某些困境而产生的绝望感,对于最为微不足道的冒犯也会高度敏感,以及由于患上了神经症而自轻自贱。神经性痛苦的这个部分,由于极不明显,所以一旦根据这个假设——神经症患者渴望受苦——来处理这个问题,它就往往会被人们完全忽略。而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人们有时候就会想知道,门外汉,甚至一些精神病医生,究竟会在多大程度上也无意识地持有这样一种轻蔑态度,就像神经症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抱有轻蔑态度一样。
排除了那些并非由受苦倾向所导致的神经性受苦之后,现在,我们要开始转而讨论那些确实由受苦倾向导致的,并因而应划入受虐驱力范畴的神经性受苦。在这些神经性受苦中,人们得到的表面印象是,神经症患者所遭受的痛苦,超过了有现实根据的痛苦。详细说来,他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即在他身上有某种东西贪婪地想要抓住每一个受苦的机会,他能够设法把一些事件,甚至是那些幸运的事件,也转变成痛苦的东西,他很不情愿放弃受苦。不过,在这里,神经性受苦对神经症患者所具有的功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造成这种印象的行为。
至于神经性受苦所具有的这些功能,我可以对我们在前面章节所讨论的内容作一总结。对于神经症患者来说,受苦可能具有一种直接的防御价值,而且事实上,也可能往往是他保护自己以避免迫在眉睫的危险的唯一方式。通过自我谴责,他避免了遭人谴责和谴责他人;通过看似生病或无知,他避免了遭他人指责;通过贬低自己,他避免了竞争的危险——不过,他因此而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也同样是一种防御机制。
受苦同时也是他获得自己想要获得的东西的一种手段,是他有效地实现自己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置于一合理基础之上的一种手段。在他的人生愿望方面,神经症患者实际上陷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他的这些愿望都是(或者都已变成)强迫性的和无条件的愿望,究其原因,部分是由于它们是由焦虑所促成的,部分则是由于它们不受任何对他人的现实考虑的限制。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自己这些要求的能力却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因为他不能自发地坚持自己的要求,或者,用更一般的话说,因为他产生了一种无助的基本感觉。这一困境所导致的结果是,他期待他人来照顾自己的愿望。他给人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在他的行为背后似乎隐藏着一种信念,认为他人应该对他的生活负责,而如果事情出了差错,遭到谴责的应该是他人。这与他的另一种信念,即深信任何人都不能给他任何东西相抵触,其结果是他感到自己必须强迫他人来满足自己的愿望。正是在这一点上,受苦跑出来成了他的帮手。受苦和无助成了他获得爱、帮助,以及对他人之控制的高招,而且同时使他避免了他人可能对他提出的一切要求。
最后,受苦还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即以一种经过伪装但却有效的方式,表达对他人的谴责。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中已经作过比较详细的讨论。
一旦我们认识到了神经性受苦所具有的这些功能,我们就剥去了这一问题所具有的一些神秘特征,但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尽管受苦具有策略上的价值,但仍然有一个因素支持这种认为神经症患者渴望受苦的观点:通常情况下,神经症患者所受的痛苦往往超过了根据其策略目的而应承受的痛苦。他倾向于夸大自己的痛苦,沉浸在无助、不幸和无价值的感觉之中。即使我们知道他的情绪很可能是夸大了的,而且我们不能接受其表面价值,我们也仍然为这样一个事实而大吃一惊,即由于冲突着的倾向而产生的失望,会将他抛入痛苦的深渊,而这种痛苦与情境对他而言的意义是极不相称的。当他只不过取得了一点点成就,他就会戏剧性地把自己的失败夸大为一种不可挽回的耻辱。当他只不过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他的自尊就会一落千丈,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当在接受分析期间他不得不面对解决一个新问题这一不愉快的前景,就会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因此,我们仍然必须考察这个问题,即为什么他从表面上看会如此心甘情愿地增加自己的痛苦,以至于超出了策略需要的范围。
在此种受苦中,没有什么明显的利益可以获得,没有什么观众有可能被打动,不会赢得任何同情,在坚持自己的意志而反对他人意志的过程中也不会取得任何隐秘的胜利。不过,对神经症患者来说,他还是会有一种收获的,只是种类不同而已。恋爱中招致失败、竞争中失利、不得不认识到自己确实有某种弱点或缺点,这一切对于任何充分意识到自己独特性的人来说,都是不能忍受的。因此,当他在自我评价时将自己缩小为零,成功与失败、优越与低劣的区别便不再存在;通过夸大自己的痛苦,通过使自己迷失在一种普遍的痛苦感或无价值感中,这种恼人的体验便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其现实性,这种特定的痛苦所产生的剧痛也就被麻痹、麻醉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原理,是一条辩证的原理,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个哲学真理,即在某一个特定的点上,量可以转化为质。具体来说,它指的是,尽管受苦是痛苦的,但放任自己沉浸在过度的受苦中,却有可能像鸦片一样,起着避免痛苦的作用。
有一本丹麦小说对这一过程作了精彩的描述。[ 注 63 ] 这故事讲的是一位作家,他的爱妻在两年前被人强奸后杀害了。两年来,他一直只能通过模模糊糊地体验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来逃避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为了逃避意识到自己的悲痛,他一直埋头于工作,不分日夜地写完了一本书。故事开始于这本书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说,开始于他不得不面对自己痛苦的那一心理瞬间。我们看到他的第一个场景是在墓地,他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引到了那里。我们看见他正沉浸于最为可怕的幻想性沉思中,例如,他想象着正被蛆虫咬噬着的尸体、被活埋的人们。他筋疲力尽,回到了家中,但痛苦却继续折磨着他。他被迫详细地回想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如果那天晚上妻子去拜访朋友时他也跟着一起去,如果她打了电话让他去接她,如果她留在朋友家中,如果他出去散步并碰巧在车站看见她,谋杀很可能就不会发生。由于被驱使着详细想象谋杀是怎样发生的,他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直到最后完全丧失了意识。到此为止,对于我们所讨论的问题而言,这个故事特别吸引人的兴趣。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他从巨大的痛苦中恢复过来后,仍必须解决复仇的问题,最后,他终于能够现实地面对自己的痛苦。故事中所呈现的这一过程同样也见于某些丧葬风俗,这些风俗通过强烈地加剧痛苦并使人完全沉湎于痛苦之中,来促进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旦认识到夸大了的痛苦所具有的这种麻醉效果,我们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帮助,去寻找受虐驱力中可以为人们所理解的动机。不过,依然还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此种受苦能够产生满足,就像在受虐性反常和幻想中非常明显,而且我们也怀疑它确实存在于一般的神经性受苦倾向中一样。
为了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先辨认出一切受虐倾向所共有的那些元素,或者更确切地说,辨认出隐藏在这些倾向之下的基本人生态度。当从这一角度去考察时,我们明确地发现,其共同的特性,乃是一种内在的软弱感。这种软弱感出现于对待自我、对待他人,以及对待整个命运的态度上。简单地说,我们可以将这种感觉描述为:一种深刻的无意义感,或者更恰当地说,是一种虚无感;一种像芦苇一样很容易随风摇摆的感觉;一种受他人控制、不得不唯命是从的感觉(这种感觉表现为一种过分顺从的倾向,或防御性地过分强调控制他人、绝不退让);一种对于他人之爱和判断的依赖(前者表现为对爱的过度需要,后者则表现为对于非难的过分恐惧);一种对于自己的生活没有发言权,而不得不让他人来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以及作决定的感觉;一种善恶都来自外界,而个体对于命运完全无能为力的感觉(从消极方面看,这种感觉表现为预感到大难临头,从积极方面看,则表现为期待自己不用动一根手指头就会有某种奇迹发生);一种如果没有他人提供刺激、手段和目标,个体就无法呼吸、工作以及享受任何事物的对于人生的总体感觉;一种被控制在主人手中任人摆布的感觉。我们将如何来理解这种内在的软弱感呢?它归根结底是缺乏生命力量的表现吗?在某些情形下有可能是这样,但总的来说,神经症患者之间生命力的差异并不比其他人之间的差异大。它是基本焦虑所导致的一种简明后果吗?当然,焦虑与其有某种关系,但如果仅仅是焦虑,则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即迫使个体为了获得安全感而去追求和获得越来越强大的力量和权力。
答案是,从根本上说这种内在软弱感根本就不是事实;人们所感觉到的软弱,以及看起来像是软弱的东西,仅仅是一种软弱倾向的结果。从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些特征中,大家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事实:神经症患者在自身的感觉中无意识地夸大了自己的软弱,并且顽固地坚持着这种软弱。不过,不仅通过逻辑推论,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软弱倾向,而且在工作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这种倾向。患者有可能会想象性地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来相信自己患了一种器质性疾病。有一个患者,一遇到任何困难,就会相当自觉地希望自己患上了肺结核,躺在一所疗养院中,完全受他人的照料。无论对他提出什么样的要求,这种人的第一个反应都有可能是屈服,接着,他将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惜任何代价来拒绝屈服。在分析的过程中,患者表现出自我谴责,往往是由于他把一种预期批评接纳为他自己的看法,因而表明他随时都准备预先屈服于任何判断。一种盲目地接受权威的论断、依赖于他人、总是抱着“我不能”的无助态度逃避困难而不是把困难看做一次挑战的倾向,进一步地证明了这种软弱倾向的存在。
通常情况下,这些软弱倾向所带来的痛苦并不能产生有意识的满足,相反,不管其目的何在,都必定是神经症患者对于痛苦的总体意识的一个部分。不过,这些倾向始终都旨在获得满足,即使它们有时候并没有实现,或至少从表面上看并没有实现这一目的。偶尔,我们也可以观察到这一目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可以明显地看到,获得满足这一目的已经达到。有一个患者去拜访一些住在乡下的朋友,当她到达的时候,先是因为没有人到车站接她,后来又因为发现有些朋友不在家,而感到很失望。她说,到此为止,这完全是一种痛苦的体验。但紧接着她又感到自己不知不觉地陷入了一种非常凄凉、悲惨的感觉中,而对于这种感觉,她很快就认识到,这与诱发它的原因是完全不相称的。这种沉湎于痛苦的做法,不仅麻痹了痛苦,而且在她感觉来无疑是十分愉快的。
在具有一种受虐性质的性幻想和性反常,如被强奸、被毒打、被侮辱、被奴役或者其真实实施的幻想中,满足的实现要更为常见、更加明显得多。事实上,它们只不过是这同一种普遍软弱倾向的另一表现罢了。
通过沉浸于痛苦来获得满足,体现了这样一种普遍原则,即通过让自己迷失在某种更巨大的东西中,通过消解自己的个性,通过放弃自我以及它所拥有的一切怀疑、冲突、痛苦、局限和孤独,来获得满足。[ 注 64 ] 这正是尼采所谓的从个体性原则 (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 中解放出来。这也正是他所谓的“酒神”倾向的含义,他把这种倾向视为人类的基本追求之一。这种倾向与他所谓的“日神”倾向恰恰相反,后者致力于积极地塑造和掌握人生。露丝·本尼迪克特在谈到为引发出神体验 (ecstatic experience) 而作出的各种尝试时,说到了“酒神”倾向,而且,她指出了这些倾向在各种不同的文化中是何等普遍,其表现形式又是何等多样。
“酒神”(dionysian) 这个术语来源于希腊的酒神崇拜仪式。这些仪式以及更早的色雷西安斯 (Thracians) 崇拜仪式 [ 注 65 ],都旨在强烈地刺激各种感觉,直到产生幻觉状态为止。用来引发出神状态的手段有音乐、长笛的统一韵律、夜间疯狂的舞蹈、狂饮滥醉、性放纵,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达到一种疯狂的兴奋与出神[ecstasy,“出神”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指处于自我之外或身旁的状态 (being outside or beside oneself)]。全世界都有遵循这同一种原则的风俗和仪式:集体方面,是节日里的放纵和宗教入迷;个人方面,则是让自己沉沦在毒品与药物中。在引发这种“酒神”状态方面,痛苦也发挥了某种作用。在某些平原印第安部落中,人们通过禁食、割去身上的一块肉、以一种痛苦的姿势把人捆绑起来等方式,来获得幻象。在太阳舞(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为重要的仪式之一)中,肉体折磨乃是一种刺激出神体验的非常常见的手段。[ 注 66 ] 中世纪的鞭笞教徒 (the Flagellantes) 就是用鞭打来引发出神状态的。新墨西哥州的赎罪教徒 (the Penitentes) 则用荆刺、鞭打和负载重物来刺激出神状态。
尽管在我们的文化中,“酒神”倾向的这些文化表现还远不是什么已经模式化了的经验,但它们对于我们而言却并不完全相异。我们所有人都在某种程度上知道这种由于“丧失自我”而获得的满足。从经过一种肉体或精神的紧张后进入梦乡的过程中,或者从进入一种麻醉状态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感觉到这种满足。酒精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在使用酒精的过程中,解除抑制无疑是所涉及的一个因素,缓解悲伤与焦虑无疑是另一个因素,但是,在这里,最终的满足同样也旨在湮没与放纵。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并不知道那种通过让自己迷失在某种巨大感觉中而产生的满足,不管这种感觉是爱,是大自然,是音乐,是对于某一事业的热情,还是性放纵,都是如此。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解释这些追求所明显具有的普遍性呢?
尽管生活可以给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快乐,但同时它也充满着不可避免的悲剧。即使没有特定的痛苦,也仍存在着老、病、死这些事实;用更一般的话来说,个体是有限的、孤独的这一事实是人类生命所固有的——他所能理解、完成或享受的东西是有限的;说他是孤独的,是因为他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实体,他与自己的同胞以及周围的自然都是相分离的。事实上,大多数寻求湮没与放纵的文化趋势,倾向于要克服的正是这种个体的有限和孤独。我们可以在《奥义书》(Upanishad) 中,也可以从百川东流、消逝于大海、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和形状这一画面中,看到对于这种追求的最为恰当、最为优美的表达。通过让自我消解于某种更大的东西之中,通过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大实体的一部分,个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己的有限性。就像《奥义书》中所说:“通过化为虚无,我们成了宇宙之创造本原的一部分。”这似乎是宗教不得不提供给人类的最大安慰和满足:通过失去自我,他们就可以与上帝或自然合一。通过献身于一项伟大的事业,也同样能够获得这种满足;通过把自己交给某一项事业,我们便感觉自己与一个更大的整体融为一体了。
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一种针对自我的相反态度,即一种强调并高度评价个体之独特性与唯一性的态度。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强烈地感觉到,他自己的自我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有别于外部世界,甚至与外部世界相对立。他不仅坚持这种个性,而且还从中获得很大的满足。他在发展自己特殊潜能的过程中,在通过积极主动的征服来掌握自己以及世界的过程中,在成为建设性的人以及从事创造性工作的过程中,找到了快乐。对于这种个人发展的理想,歌德曾说过:“人最大的幸福就在于发展个性。”
但是,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种与此相反的倾向——打破个性的外壳、消除其有限性和孤独的倾向——同样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人类态度,而且同样也孕育着潜在的满足。这两种倾向本身都不是病理性的;无论是保持和发展个性,还是牺牲个性,都是解决人类问题的合理目标。
在几乎所有的神经症中,消除自我的倾向都以一种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它可能表现为幻想离家出走,成为一个弃儿,或者幻想着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可能表现为以所阅读之书中的主人公自居;也可能如一个患者所说的那样,表现为一种感到自己被遗弃在黑暗和波涛之中并与黑暗和波涛融为一体的感觉。这种倾向存在于想要被人催眠的各种愿望中,存在于一种神秘主义的倾向中,存在于各种非现实的感觉中,存在于对睡眠的过度需求中,存在于对生病、精神病以及死亡的渴望中。正如我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在各种不同的受虐幻想中,共同的特征乃是一种受他人主宰、受他人摆布的感觉,一种被剥夺了一切意志、一切力量的感觉,一种绝对屈服于他人统治与支配的感觉。当然,每一种不同的表现形式都是由其特定的方式决定的,并且都具有其自身的内涵。例如,一种被奴役的感觉,可能只是感觉受害这种一般倾向的一部分,因此是一种用来避免奴役他人之冲动的防御手段;同时,它也是对于他人不被自己支配的一种谴责。但是,尽管它具有这种表现防御和敌意的价值,但它同时还暗含着一种自我屈从的积极价值。
无论神经症患者是使自己屈服于某个人还是屈服于命运,无论他让何种类型的痛苦来压倒他,他所寻求的满足,都似乎是削弱或消除他自己的个人自我。于是,他不再是行动的积极承载者,而成了一个没有自身意志的客体 (object)。
当受虐追求像这样被整合进一种追求放弃个人自我的一般现象中,其所追求,或者通过软弱和受苦来获得的满足,便不再那么令人感到奇怪了;它被放进了一个为大家所熟悉的参考框架之中。[ 注 67 ] 因此,神经症患者身上所存在的受虐追求的顽固性,就可以用这一事实来加以解释,即这些受虐追求同时可以作为一种保护手段,以对抗焦虑,并提供潜在的或现实的满足。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除了在性幻想或性反常中,这种满足很少会成为现实的满足,尽管对它的追求在一般的软弱倾向和被动倾向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样,最后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即神经症患者何以如此难以获得湮没和放纵,获得他所追求的满足呢?
使神经症患者无法获得一种明确满足的一个重要情形是,受虐倾向受到了神经症患者对于其个人性的过分强调的阻止。大部分受虐现象都与神经症症状有着共同的特征,即在各种互不相容的追求间达成一种妥协。神经症患者往往倾向于感觉自己是所有人之意志的牺牲品;但与此同时,他又坚持认为世界应该适应他。他常倾向于感觉自己受到了奴役;但与此同时,他又坚持认为自己支配他人的权力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他希望自己很无助,希望受到他人的照顾;但与此同时,他又坚持认为自己不仅完全可以自给自足,而且事实上是无所不能的。他倾向于感觉自己很微不足道;但如果别人不把他当天才看待,他又会勃然大怒。事实上,一种可以调和这两个极端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是绝对没有的,特别是在这两种追求都非常强烈的时候。
在神经症患者身上,这种寻求湮没的驱力,远比在正常人身上更不可抗拒得多,因为神经症患者不仅想要摆脱人类身上普遍存在的恐惧、局限和孤独,而且还想要摆脱这样一种感觉,即自己陷入了不可解决的冲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痛苦中。他那种与此对立的、追求权力和自我扩张的驱力也同样是不可抗拒的,而且超过了正常的强度。当然,他确实试图做到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试图同时既无所不是又一无所是。例如,他可能生活在一种无助的依赖状态中,而与此同时,他又借自己的软弱来对他人专横无理。他自己都可能会把这种妥协误认为一种放弃的能力。事实上,有时候甚至心理学家似乎也倾向于混淆这两种情形,并假定放弃本身就是一种受虐态度。实际情形恰恰相反,有受虐倾向的人完全不可能让自己沉湎于任何事情或任何人。例如,他不能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一项事业中,或者在恋爱中不能把自己完全交给对方。他能够放弃自我而沉湎于痛苦之中,但是对于这种放弃,他完全是被动的。他把导致自己痛苦的情感、兴趣或他人,都仅仅当作自己为了失去自我而采用的一种手段。在他自己与他人之间,并不存在积极的相互作用,而只有对其自身目的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专注。真正把自己交给他人或交给一项事业,是内在力量的一种表现;而受虐者对自我的放弃最终是软弱的表现。
神经症患者所追求的满足之所以很难获得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我在前面曾描述过的神经症结构中所固有的破坏性因素。在文化的“酒神”驱力中,这些破坏性因素是不存在的。在后者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神经性破坏相比,这种神经性破坏构成了神经症患者的人格,以及获得成就和幸福的潜能。我们且拿希腊人的酒神崇拜仪式与诸如神经症患者成了疯子的幻想作一比较。在前者身上,他的欲望在于追求一种短暂的出神体验,以增加人生的欢乐;而在后者身上,同样的驱力则指向自我的沉沦与放纵,既不是为了再生而暂时性地没入,也不是为了使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充实。它的目的在于消除整个痛苦的自我,而不管其价值如何,因此,人格中未受损的部分会对其作出恐惧的反应。事实上,对于可能发生的灾难的恐惧(这是部分人格迫使整个人格作出此种反应的),通常情况下是撞击意识这一过程中的唯一因素。神经症患者对此所知道的一切,乃是他有一种害怕变成疯子的恐惧。只有当把这一过程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一种自我放弃的驱力,以及一种反应性恐惧——人们才能理解,他是在追求一种明确的满足,但他对于获得这种满足的恐惧,却阻止了他这样去做。
我们的文化所特有的一个因素,强化了这种与湮没驱力相关联的焦虑。在西方文明中,很少有(如果有的话)能够让这些驱力(甚至不考虑其神经性特征)在其中获得满足的文化模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宗教(它曾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已经丧失了其力量和吸引力。在那里,不仅没有用来获得这种满足的有效文化手段,而且它们的发展还往往遭到挫败,因为在一种个人主义的文化中,社会对个人的期望是能够自立自强,能够坚持自己的权利,而且如果必要的话,还要能够自己闯出一条路来。在我们的文化中,现实地屈服于自我放弃的倾向,会招来被排斥的危险。
考虑到那些常常阻止神经症患者获得其所追求的特殊满足的恐惧,我们就能理解受虐幻想和受虐性反常对他而言的价值了。如果他自我放弃的驱力存在于幻想或性行为中,他或许就能够逃避完全自我湮灭的危险。就像酒神崇拜仪式一样,这些受虐行为也提供了一种短暂的沉沦和放纵,而且相对来说对自我的伤害较小。通常情况下,这些受虐倾向遍及整个人格结构;有时候,它们则仅仅集中于性行为,而人格的其他部分相对来说则不受其制约。有这样一些男人,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积极主动,富于进取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他却不时地被迫沉溺于受虐性反常中,例如,穿戴得像女人一样,或者表现得像一个淘气的男孩而使自己挨一顿痛打。另外,使神经症患者找不到一种解决自己困境的满意方法的恐惧,也可能遍及他的受虐驱力。如果这些驱力具有一种性欲性质,那么,他就会完全远离性方面的事情(尽管他有着强烈的关于性关系的受虐幻想),表现出一种对于异性的反感,或者至少表现出严重的性抑制。
弗洛伊德认为,受虐驱力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性现象。他为了解释它们而提出了一系列理论。最初,他认为,受虐倾向是一个明确的、生物决定的阶段,即所谓的肛门—施虐阶段的一个方面。后来,他又补充了这个假说,认为受虐驱力与女性本质有着一种固有的血缘关系,并且隐含着某种想要成为女人的愿望。[ 注 68 ]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他最后的假定认为,受虐驱力是自我破坏驱力与性驱力的一种结合,其功能在于使自我破坏驱力无害于个体。
我的观点可以总结如下。从本质上说,受虐驱力既不是一种性现象,也不是由生物决定的过程所导致的结果,而是根源于人格冲突。其目的不在于受苦;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神经症患者也不希望受苦。由于其服务于某些机能,因此,神经性受苦并不是个体想要获得的东西,而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而且,神经症患者所追求的满足并不是受苦本身,而是一种对自我的放弃。